2021年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环境管理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该法于2022年2月8日正式实施,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如何处罚: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的;
(二)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督管理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如下附解读:
来源: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图片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及单位/个人投稿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13983901828